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消息,为有效预防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,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,省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制定了《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登记报告办法》(以下简称办法)。
办法明确,公职人员违反了党章党规党纪、法律法规规章等关于不得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,或者非法干涉依法应当由经营主体和评标(评审)委员会成员自主决策事项的,属于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,包括明示或者暗示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等27种情形。
(雷昊 综合整理)